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钢卷尺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工程报废的消费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0元。 近日,家住南城紫荆苑小区的梁某向县工商局消保局投诉,称其今年8月26日在宁红大市场A3街贺某塑料批发部购买了一把20米的钢卷尺,但并不知卷尺存在质量问题。9月份,梁某在何家店工业园承包了一项工程,用该卷尺在项目工程综合楼测量放线,按照测量好的线路挖好地基后,却发现该卷尺刻度不准确,导致放线出错,致使已挖好的地基报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万元。梁某要求供销商全额赔偿,却遭对方推诿。梁某向县工商局消保局投诉。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调查核实。经查,梁某所说情况属实。经过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经销商贺某赔偿梁某经济损失1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