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构网1月19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做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准备工作,江西修水县编委日前以2009年1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 一是在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前,除中央和省市有明确规定外,不再设立行政机构,不再设立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立其他事业单位的,必须根据上级政策,依据职能调整,按程序办理; 二是行政编制不予增加,事业编制随单位职能转变调整,全县总量平衡,有增必有减,控制事业编制的增幅; 三是实行编制实名制和进人核编管理制度,不准超编进人,逐步消化超编人员,确保2011年前完成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