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已平时游手好闲,到了年终,看着周围的乡亲们热热闹闹地置备年货,喜迎新年,而自已手中却没有几个闲钱,黄某的心里就直痒痒。为抓紧时间弄些钱好过年,黄某找到几个玩得好的“铁哥们”,打起了贩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的主意,没想到货还没出手,就被该县森林公安民警逮个正着。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份,铜鼓县永宁镇村民黄某、帅某等人分别从修水县上奉镇山背村胡某、铜鼓县温泉镇群山黄场万某、铜鼓县棋坪镇村邓某等人手中,分别以每棵1750元到200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收购红豆杉、红豆杉树蔸,然后运至高安、福州、浏阳等地牟利。最后经过统计,黄某等人共非法收购、运输、贩卖红豆杉9株,豆杉树蔸64棵。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判处黄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帅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相关人员也被处以3年、7个月不等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