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将拍卖款390万元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一起长达五年、由省高院指定执行、标的达500万余元的大案成功执结。 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与被执行人江西省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原系南昌中院于2004年立案执行案件,2006年由省高院裁定指定修水法院执行。修水法院受理后多次赴南昌执行,但均因被执行单位困难,离退休人多,负担重,改制等无法启动。如果强制执行,则会引发不稳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案件陷入进退维谷。 在这次清理积案活动中,修水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了以强制为底线,以和解为主要方法的执行方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工作,同时与被执行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在取得多方理解和支持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以390万元履行全案的和解协议,被执行单位用其一处房产拍卖款履行全部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