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多次的悉心调解,终于能摆脱这段看不到希望的婚姻了!”当事人张某感慨道。2021年11月10日,修水县人民法院白岭法庭成功调离了一起离婚纠纷。 张某与周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并自由恋爱,于2011年生育一子,2013年7月登记结婚。结婚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共同经营一家修理厂,日子还算甜蜜。但因疫情影响,修理厂受到不小冲击,双方就是否继续经营多次发生矛盾。2020年10月起双方开始分居,交流日趋减少,形同陌路。双方多次沟通离婚事宜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离。 承办法官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电话询问双方意愿后,召集双方到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第一次调解过程中双方围绕孩子抚养权问题以及离婚补偿问题产生分歧,承办法官从情理入手,耐心开导劝解,周某虽表示双方感情已破裂同意离婚,但表示张某应以当场给付现金的方式对其进行补偿。因错过银行上班时间,纵然多方百般劝解,但周某不同意给予宽限期,双方不欢而散,一切似乎回到了原点。 11月10日,法官通过张某电话了解到,周某将去张某家看望孩子,法官当即决定与调解员一道赶赴张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在孩子面前,周某终于敞开心扉,回顾昔日种种,愿意放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当场一次性补偿周某十万元,双方解怨释结,各生欢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