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谷风 视频 图片 旅游 财经 教育 生活 文学 人物 档案 交通 观点 资讯 服务 专栏

法制

旗下栏目: 杂谈 健康 婚配 职场 法制

以假房产证抵押借款10万元,法院这样判!

来源:修水县人民法院 作者:修法综办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8-27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型诈骗手段不断兴起,借贷式诈骗因其手段的隐蔽性,不仅有借条,还有部分还款行为,更易让被害人落入陷阱,不法分子自认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其实是犯罪行为。
  案情回顾:
  2015年1月初,背负了大量债务的被告人吴某金,以去云南投资做生意为由,并以一张假房产证作抵押,成功获得被害人张某的信任,向其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5分。
  然而,上述款项并未用于投资,而是被吴某金用于在云南的日常开销。吴某金在向张某支付了20000元利息后,未再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一再向吴某金催讨还款无果,便持抵押的房产证去房管部门查询,发现该证系假证。2016年7月20日,张某在联系不到吴某金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公安机关一直对吴某金进行网上追逃。2021年4月21日,公安民警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该案经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后,修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吴某金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亲属代为退回部分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吴某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吴某金退还被害人张某剩余诈骗款人民币30000元。
  法官普法:
  民间借贷和借贷式诈骗正确区分
  一、看行为人借款时是否具有偿还能力。本案中被告人吴某金借款时已经负债累累,不具有偿还能力,用假房屋证做抵押,且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达到短期内实现诈骗的目的。而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往往具有正当的职业、较为稳定的收入,且借款金额在自己的偿还能力范围以内。
  二、看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本案中被告人吴某金以假的房产证做抵押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且其也未将借款用于投资。而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会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抵押的财产信息,并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
  三、看行为人不归还借款后的态度。本案中被告人吴某金在不能偿还借款后完全失联。而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在因为资金断裂等原因暂时无法偿还借款时,往往会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例如分期付款、提供担保等方式。
  法官提醒:
  在借贷行为中切勿贪图高额利息,在放贷前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债能力、提供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在借款后关注资金是否投入到正当的生产经营或生活中,察觉借款人有诈骗嫌疑时及时报案,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
责任编辑:修法综办

相关阅读

最火资讯

首页 | 山谷风 | 视频 | 图片 | 旅游 | 财经 | 教育 | 生活 | 文学 | 人物 | 档案 | 交通 | 观点 | 资讯 | 服务 | 专栏 | 修水视频

赣ICP备09008563号-2 修水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330016260 QQ:303998284 修水网超级群:2756263 房产家装群:117835007 邮箱:163.www@163.com

赣公网安备 36042402000001号

Power by DedeCms 赣ICP备09008563号-2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