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是民间长期流传下来的对过去事迹的记述和评价,有的以特定的历史事件为基础,有的则是杜撰的产物,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人民群众的智慧、要求和愿望。轶事,则是未经史籍记载的、世人不甚了解的事迹。此二者亦可称之为故事。修水是孕育五千年丰富文化的一方沃土,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故事,千百年来在民间口耳相传,它是修水民间文化的精华。搜集、整理这些传说和轶事,不仅能丰富县志的内容,保护好修水的民间文化,更能进一步增加人们对修水的了解,启发人们的智慧,丰富人们的业余生活。为此,县志办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民间传说和轶事,除部分采用到县志内外,拟出版系列刊物,具体要求如下: 一、稿件要求: ㈠传说和轶事须反映修水的人、修水的事、修水的物,包括有关人物、自然景观、古代建筑、宗教信仰及民风民俗等,与此无关者不在征集之列; ㈡传说和轶事的内容须在当地有一定的流传,不得毫无来由,且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和趣味性,不得过于低俗; ㈢事件的起讫时间不限,上自古代,下至现、当代; ㈣既为故事,内容可适当润色描写,但人物、事件的来龙去脉须叙述清楚,不能本末倒置,空洞无物;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㈤文字不限,允许一稿多事。 二、征集要求: ㈠征集时间截止至2008年底; ㈡稿件一经审查采用,除部分载入县志外,全部整理单独编排出版; ㈢经采用的稿件除署明供稿者姓名外,并付一定稿酬; ㈣反映同一事件如有两位以上供稿者,择优录用; ㈤除重大修改外,对于来稿的一般修饰,编缉者不再与供稿者联系; ㈥来稿请寄:修水县志办公室。办公地点:县政府招待所三楼;联系电话:7234652;邮箱地址:xsxzb123@163.com。 修水县志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