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出通告,从10月18日起,南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南城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一些生活小区相继建成,居民每遇婚丧嫁娶,烟花爆竹此起彼伏,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县创建办听取民声,出台具体措施,由县城市执法局和县城管大队具体执行。县城管大队通过发出通告,召开物业管理和户主会,出动宣传车,到辖区内广泛宣传;同时,排出班次,分别由大队领导带班,到南城区通宵巡逻。 10月18日凌晨3时,南城狮子崖地段一陈姓居民乔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正在宁红大桥南引桥处带领队员巡逻的城管大队大队长黄辉云立即与队员赶到现场,对陈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3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