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县城镇新增低保户176户259人,同时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35户208人。我县认真执行城镇低保有关政策,坚持低保工作动态化管理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效地保证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使城镇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县民政局、各乡镇和社区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聘请了低保监督员;针对户口管理普遍存在人户分离现象,县民政局变户口所在地管理制为居住地管理制,杜绝了重复申请低保的现象;开展以动态管理为核心的检查工作,所有低保对象均已见面。四都镇70多岁的余世兰一直和女儿、儿婿生活,去年女婿因病去世,余世兰母女生活陷入困境,该镇民政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为其办理低保手续,将她纳入低保范围;万坊社区干部在核实低保对象时,发现享受低保的戴某,丈夫在外做包工头,生活并不很困难,不符合享受低保要求,经过调查核实,将其低保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