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桂承木(福建省福鼎市诿溪镇杜家村人)自2005年4月,在修水县城经营“福建城休闲中心”,聘用吴小文等多名管理人员,组织14名卖淫妇女,在该休闲中心向顾客提供手淫服务,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社会治安。 修水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立即部署警力,周密安排进行查处。 2005年4月22日晚,县局巡逻警察大队长黄勇、教导员许秀华率领十余各干警突赴福建休闲中心进行检查,当场抓获桂承木、吴小文等多名管理人员,并同时传讯14名卖淫妇女和数名正在接受手淫服务的男性顾客。 经审理查明:该休闲中心,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名妇女进行手淫活动,每次收费35元,然后卖淫妇女与桂承木平分。根据公安部“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的行为”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日前,修水县公安局已对涉嫌组织妇女卖淫罪的桂承木、吴小文刑事拘留,对参与卖淫嫖娼的妇女和顾客给予了治安处罚。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