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申请,省环保局于8月3日批准同意在我县开展修河源头水源涵养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工作,批准保护区生态面积暂定2062.2平方公里,占修河在修水境内流域面积的48.8%。修河是鄱阳湖五大水系之一。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将从修河流域水资源在江西地位出发,在系统分析源区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特征的基础上,论证水源涵养成生态功能的必要性,诊断生态经济系统存在的重大问题,编制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与建设规划,提出强化水源涵养生态功能的关健措施,为源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区域生态经济建设规划、布局和监督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和改善修河源区的生态环境,强化水源涵养功能,维护鄱阳湖水系乃至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