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1045—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涪翁,江西修水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曾任吉州太和县知县、吏部员外郎、太平州知州等职。黄庭坚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并称“苏门四学士”,诗名尤其突出,与苏轼并称“苏黄”,为“江西诗派”始祖。黄庭坚一生为官清正,治学严谨,以文坛宗师、孝廉楷模垂范千古。 江西修水黄氏为名门望族,人才辈出,最主要的是靠家风传承。修水《双井黄氏家规》,被其后裔称为“黄金家规”,共二十条,对行孝、为友、从业、求学等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强调对待祖宗,犹如水木之源,不可忘也;对待父母,犹如天地之大,务宜孝也;对待兄弟,犹如连枝之人,须互助也;对待邻里,犹如唇齿之依,必相敬也。并强调读书乃诫身之本,显扬宗祖之要务,后生学子务必典籍精通、文章通晓等等。黄庭坚正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成长。 黄庭坚性情至孝,是个名闻遐迩的大孝子,母亲生病一年多,他日夜侍奉在母亲身边,衣不解带。母亲去世后,他在墓旁建了一间屋,取名“永思堂”,书写门匾和楹联,并居于其中,日夜守候在墓旁,哀伤恸哭。他的孝心不仅感动了黄氏族人,也感动了乡邻,大家都说他“孝感天下”。 HULING 黄庭坚受家教和传统儒学的影响很深,关心国事、同情百姓,有抱负、有识见,讲操守。他的诗词文章,注重社会作用,关心民瘼,胸怀家国。 黄庭坚任吉州太和县(今江西泰和)知县时,留下了许多为人称道的惠政,被百姓称为“黄青天”。元丰四年(1081年)朝廷推行盐务专卖政策,价高质差,百姓贫穷无力购买,但朝廷强行摊派。黄庭坚深入实地调查,写下了《上大蒙笼》等十多首体恤民情的诗作,对该政策提出批评。 黄庭坚主张平易宽简的施政理念,关注民生疾苦,倡导“当官莫避事,为吏要清心”“不以民为梯,俯仰无所怍”的从政为官主张,深受百姓爱戴。他亲书《戒石铭》,立于县衙的大堂之上:“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提醒官吏们所领的俸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百姓们虽然无职无权,但天理昭昭,明镜高悬,是好是坏,必有分明。此事被后人传为佳话。 黄庭坚一生仕途坎珂,东奔西走,起起落落,但他每到一处,都以宋明理学奠基人周敦颐为榜样,“人品甚高,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好读书,雅意林壑。不卑小官,职思其忧,论法常欲与民决讼,得情而不喜。”虽常身临逆境,而能安贫乐道、泰然自处,从“丈夫存远大,胸次要落落”“今年贫到骨,豪气似元龙”的诗句中,可以看出他的胸襟。 修水网 黄庭坚被贬黔州(今重庆市彭水县)时,毫不以贬谪为意,反而愈挫愈奋,化危为机,在文章、诗词、书法方面进入了新的境界。他还亲自办私塾,授课讲学。黄庭坚在《与七兄司理书》说:“日为之讲一大经一小经,夜与说老杜诗。”黄庭坚的课讲得好,而且不要束脩,不收讲课费。巴蜀等地的人纷纷把自己的子弟送去读书学习。他还经常被邀请到郁山为大众讲学,所讲学的地方被黄庭坚题为“万卷书堂”。 他诲人不倦,凡经他指点的文章,都有出彩之处。黔州当地名士、明代礼部尚书周洪谟盛赞黄庭坚:“州以涪翁重,诗书礼乐之泽渐渍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