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好友,却因为借款不还对簿公堂。2月29日,溪口法庭依法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冰释前嫌。 2010年12月29日,姚某听闻朋友赵某购买房屋资金短缺,便借给赵某13万元。赵某当即承诺2011年底还清,并出具了欠条。借款期满后,姚某找到赵某催要欠款13万元,但赵某均以自己生意上出现困难为由避而不见。后姚某又多次找到赵某协商还款事宜,赵某均不予理睬,甚至连电话都不接。姚某一怒之下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立即返还欠款13万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此前曾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在各让一步的条件下达成了还款协议:被告主动承担了案件诉讼费,原告姚某同意被告分期还款。被告赵某为原告姚某的大度深深感动,表示一定会按时足额向原告支付借款,协议签署后,两位友人的手又握在了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