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修水经济建设和科学文化的发展,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江西省档案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修水县档案局决定从2008年5月份开始征集散落在社会上和个人手中,不同时期具有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告如下: xiushui.Net 9、建国前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等文字材料及照片等; 10、记述修水县建国后曾获部级以上等级认定的优质、名牌、特色产品的档案资料(包括产品工艺规程、技术条件、图纸、产品鉴定会议文件、证书、产品发展历史)等; 11、在修水县重点工程建设、危旧房改造拆除违章建筑等方面新旧对比的照片、录像等资料。 12、反映修水县重要历史面貌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照片等资料。 二、征集方法采取捐赠、收购、代管等形式。 1、凡捐赠进修水县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全部归国家所有。向档案馆捐赠的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2、对于捐赠档案资料者,经修水县档案馆鉴定领导小组看其捐赠档案资料数量及珍贵程度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经过鉴定对于确有价值、本人不愿意捐赠的档案资料档案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有偿收购或收复印件。 4、修水县档案馆还面向社会各界及个人提供代存代管档案服务。本人不愿捐赠和出售的档案资料也可以采取由档案馆代为保管的方式。 修水网 修水县档案局 修水网 二0一0年九月三日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