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突出“普法并举、学用结合”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有效保证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公司先后获得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三五”、“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巩固“三五”、“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创建“五五”普法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公司专门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全体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按季度召开“五五”普法开展情况分析会;层层签订普法教育、依法治企责任状,各车间班组配备普法工作宣讲员;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法律书籍,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宣讲员学习、评比以及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同时,公司每年组织中层干部、普法宣讲员举办培训班,聘请县有关单位法律专业人员授课。 “五五”普法以来,公司结合构建和谐企业,以做强主业、做精辅业为目标,不断增强普法效果,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健全治保网络和调解组织网络,厂区和公司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近两年,公司发生5起员工因家庭关系和夫妻矛盾纠纷,公司调解委员会全部妥善调解;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招投标法》等突出抓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实施厂务公开。凡涉及敏感问题,公司都会在宣传栏中公示,听取员工反馈意见,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福利的问题都必须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注重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厂区、生活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投入7万余元安装监控摄像系统。公司始终紧抓安全生产主线,按照《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的规定,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操作性比较强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推进规范化运行、标准化检修、合理化调度。 本文来自修水网 公司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办事、按规程操作”的原则,带头遵循依法建制,以法治企,科学决策,严格按程序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不断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另外,建立内部监察审计长效机制,防范和控制各种经营风险,避免决策失误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