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报5月20日三版刊发《聚焦县城“的士”》专题报道后,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一个多月过去了,记者再访县城“的士”———部门联手强化管理 “七项承诺”改进服务 6月22日21时,在县城澄江花园地段,县城乡建设局公益事业管理股工作人员和县宏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稽查人员暗访过往出租车。21时15分,赣G53XXX出租车由宁红大桥方向驶来,工作人员将车拦下检查,发现载有乘客的车,但却没有打表计价,工作人员当即将车扣留。经进一步查询,发现司机并非车主,工作人员立即通知车主前来接受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对车主处以400元罚款,扣车12个小时。 本报5月20日三版刊发《聚焦县城“的士”》专题报道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相关部门和县宏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县城乡建设局在报道后不久召开专门会议,并从县城管大队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协助管理,同时与县宏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签订管理协议书。5月底,县宏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召开部分出租车主会议,就如何加强出租车管理展开讨论。6月3日晚,该公司召开全体业主和驾驶员大会,县城乡建设局、县运管所等相关部门领导应邀参加,会上就如何规范出租车管理、强化客运市场服务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不良行为展开讨论。会后,驾驶员与公司签订了《内部管理有关条约》。会上还决定,公司重新租用办公场地,每月安排近9000元办公经费,聘用8名管理人员,成立稽查、安全、调解和办公四个职能科室,对出租车加强常规管理。 xiushui.Net 各职能科室自召开大会后认真履职,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坚决处罚到位。6月17日20点左右,车牌为赣G52XXX的出租车从县邮政局路段载客,公司稽查人员开车紧跟其后,发现该车中途重复载客,出租车行至县稽征所停下,稽查人员上前检查,发现该车没有打表计价,当即扣留车辆。经教育,司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出保证书,同时接受100元罚款处罚。据宏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统计,自6月3日至30日,公司会同县城乡建设局上路检查7次,自行检查21次,检查车辆92辆,共查处34辆,罚款6000余元,收到保证书11份。 家住南城新城花园的陈先生经常“打的”到北城,对近段时间以来出租车加强管理后,“悄悄变脸”深有体会,“我以前坐出租车,司机很少打表,经常重复载客。现在这些现象少了很多。这管与不管就是不一样。” 自5月底开始,县宏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加大宣传力度,散发3000余份宣传单,同时订制12条宣传横幅,悬挂县城主要街道,告知全体乘客,严格按打表计价,坚决杜绝重复载客现象;与此同时,在《修水报》公开刊登七条承诺;开展献爱心活动,高考期间,组织40辆出租车连续3天免费接送考生,受到学生、家长和广大市民好评。 公司还相继出台了各种措施,制定了《驾驶员聘用条件》、《车主与驾驶员协议书》、《驾驶员服务手册》等相关条款,并规定每位驾驶员必须向公司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500元。公司负责统一申办上岗证,并不定期开展服务质量培训。 内容来自xiushui.Net “虽然出租车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县宏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吴兴平说,“但现在仍有部分出租车在夜间运营时存在不打表、重复载客等违规现象,我们热忱欢迎大家举报。” 县宏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总经理邹小麟认为,对出租车从无序管理到有序管理需要一个过程,这不仅取决于宏强公司本身,更需要乘客的理解支持和相关部门的严格管理。“我们公司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