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在北城某歌舞厅发现,场馆中没有统一着装的安保人员。县城多数娱乐场所除大门口有一两名保安外,场内基本看不到专门保安。此外,多数舞厅、KTV等娱乐场所的许多包厢门都是可以反锁的。有的除大门外,没有单设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也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 法律条文:《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歌舞厅应当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女性安全检查人员不得少于1名。第十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包间的装置。 记者点评:《办法》中“灯光的亮度、包厢不可以有插销和反锁”等规定,均是为了娱乐场所更好地做好安全保卫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记者建议经营者把眼光看得更远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尽快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