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何市镇下田铺村乡村医生王水升在县社保局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后高兴地说:“感谢县里的好政策,让我们乡村医生‘退休’后,也可以像‘国家干部’一样领取退休工资”。至目前,全县已有400多名乡村卫技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 据了解,我县共有乡村卫技人员1800余人。多年来,他们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收入低、工作条件简陋、养老无着落等,导致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我县在充分调研、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10月出台了《修水县乡村卫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全县村卫生所、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开设个体诊所的在岗且具备资质的乡村医技人员,只要男的未满60周岁,女的未满55周岁均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的,自退休的次月起,就可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山口镇上桃村的李新文1992年开始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当听说乡村卫技人员可以办基本养老保险,他第一个到镇卫生院报了名。“买了基本养老保险,老了好有个保障,心里感觉特踏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