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阳丽、记者白向红报道:11月14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激励和促进地方各级政府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改善全省生态环境,江西财政共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15个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予以奖励。 据悉,江西省森林覆盖率为60.5%,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的品牌,最大的财富。此次通过考评的15个县(市、区)为:崇义县、婺源县、浮梁县、靖安县、铅山县、湾里区、宜丰县、遂川县、资溪县、井冈山市、兴国县、于都县、修水县、武宁县、铜鼓县。从今年开始,江西财政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这15个县(市、区)给予奖励,每县每年奖励200万元,连续安排三年;同时,从2008年至2010年,在林业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原则上每县每年林业项目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