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谷风 视频 图片 旅游 财经 教育 生活 文学 人物 档案 交通 观点 资讯 服务 专栏

山风

旗下栏目: 山风 网风 乡风

修水县规范公车交通安全管理

来源:修水热线 作者:淡淡 人气: 发布时间:2007-08-24

   日前,修水县委、县政府根据修水辖区一些部门和单位公车管理不严,少数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时有发生,部门单位驾驶员违法驾驶屡禁不止,甚至酿成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发出专门通知,严禁违规驾驶公车,规范公车交通安全管理。

    一是严禁领导干部和非专职驾驶的机关工作人员驾驶公车。通知规定:不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除公检法机关执行公务外,其他单位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准以任何现由驾驶公车。通知明确,违者,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是机关工作人员的依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非专职驾驶的机关工作人员驾驶公车引发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二是严格公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通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座,严禁乱停乱放,严禁不按标志、标线、信号灯行驶。通知明确:公车违法,除对驾驶员处罚外,由县纪委按对驾驶员的经济处罚标准,对单位主要领导和乘车领导予以经济处罚。驾驶人多次违法,属正式编制的,一律下岗,属临时人员的,一律辞退解聘,并依照党纪、政纪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xiushui.Net

    三是严肃公车违法信息反馈通报制度。通知要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认真掌握公车违法行为,坚持逐月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通报批评,对重点违法行为的人和事,组织调查处理。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责任编辑:淡淡

最火资讯

首页 | 山谷风 | 视频 | 图片 | 旅游 | 财经 | 教育 | 生活 | 文学 | 人物 | 档案 | 交通 | 观点 | 资讯 | 服务 | 专栏 | 修水视频

赣ICP备09008563号-2 修水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330016260 QQ:303998284 修水网超级群:2756263 房产家装群:117835007 邮箱:163.www@163.com

赣公网安备 36042402000001号

Power by DedeCms 赣ICP备09008563号-2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