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早逝,父亲体弱多病,我读初二、初三时两次享受到‘两免一补’,如今在修水一中读书又领到了400元‘政府助学金’。我要谢谢党政对我们这些贫困学生的关怀。”6月20日,修水一中高一(5)班学生黄小红眼噙泪水真情地说。 “政府助学金”按照公办学校高中阶段贫困学生人数和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计算,由省、县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贫困学生人数按2007年在校高中学生人数的10%测算。目前,我县公办普通高中阶段贫困学生844名喜领2007年上学期“政府助学金”,全县已发放资金33.76万元。 为保证“政府助学金”的有效发放,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人对贫困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在学校宣传栏或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审核,在省、县财政将“政府助学金”拨付到位后,学校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据悉,我县2007年高考考取大学贫困学生(包括社会考生)资助人数定为304人,资助对象为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资助资金共达152万元。 修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