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谷风 视频 图片 旅游 财经 教育 生活 文学 人物 档案 交通 观点 资讯 服务 专栏

山风

旗下栏目: 山风 网风 乡风

一女工遭遇劳资纠纷,劳动部门介入调查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wolong 人气: 发布时间:2007-06-29
一女工遭遇劳资纠纷,劳动部门介入调查 
 
 
  本报讯 记者张跃鹏报道:高明物业广场一家内衣店规定,试工期三天白干!然而,高明的阿敏干到第5天时,店长称其不适合这份工,并拒绝结清这5天的工资。昨日,店长对记者称,试用期内自动离职公司规定没工资。 
  昨日下午,来高明打工的江西修水女孩阿敏告诉记者,今年6月22日,她经荷城文昌路物业广场的某内衣店专卖店店长面试,在其店当营业员。24日晚,店长告诉阿敏,次日就算正式上班,试用期3个月,但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且根据约定试工期前三天不发工资。见工作来之不易,阿敏只好委屈干了下去。26日上午,店长要求阿敏交了300元押金,但下午就称她不适合于该项工作,并将300元押金退还。即使是阿敏再三请求,至少要以高明最低工资计算5天的薪水,都被店长拒绝。

  该店店长李某告诉记者,她承认该店试工期三天不发工资存在不合理,但阿敏并不是被辞退的,而是自动离职;公司规定试用期三个月内,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同时,李某称曾签有劳动合同,但合同其已撕毁。至于未结算工资,李某强调这是公司规定。

  随后阿敏来到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荷城分局投诉,在听完阿敏的投诉后,工作人员表示,阿敏的证据不足,他们将在7日内给予回复。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责任编辑:wolong

最火资讯

首页 | 山谷风 | 视频 | 图片 | 旅游 | 财经 | 教育 | 生活 | 文学 | 人物 | 档案 | 交通 | 观点 | 资讯 | 服务 | 专栏 | 修水视频

赣ICP备09008563号-2 修水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330016260 QQ:303998284 修水网超级群:2756263 房产家装群:117835007 邮箱:163.www@163.com

赣公网安备 36042402000001号

Power by DedeCms 赣ICP备09008563号-2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