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邮政局物流分局寮步业务部经理樊湘林利用电脑系统漏洞,截留邮费41万余元,并携款潜逃。笔者昨日(27日)获悉,东莞市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樊湘林有期徒刑10年。 塑料盒内藏巨款40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湘林原系东莞邮政局物流分局员工,2005年5月31日被该局任命为寮步业务部经理,负责管理寮步业务部收取的邮费,按规定樊应将每天收取的邮费全部上缴物流分局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增加业务量,樊湘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违反物流分局的规定,以低于单位规定的折扣给客户打折,造成实收邮费数额少于应上缴数额,累计差额逐渐增大。 从2005年8月开始,樊湘林不再按时上缴邮费,而是将邮费截留下来,一部分存入自己的银行私人账户,一部分存放在其位于寮步镇富竹山富民路的宿舍里。 之后,樊湘林发现物流分局的电脑记账系统有漏洞,认为不上缴邮费也不会被发现,顿生侵吞之念,陆续将上述两个账户里的邮费提出,用塑料盒装好后存放于宿舍。到2006年1月,樊湘林在宿舍藏了大约40万元的邮费,后又把赃款埋在江西老家一竹林里。 电脑系统升级暴露丑行 在邮政公司ems综合业务受理系统中“应收账款管理”模块中只有“已缴款”、“未缴款”和“所有”三个功能,“未缴款”中未包括业务部做了已交款但核算中心未核销部分,这样实际未缴款与系统统计的未缴款存在差额,樊湘林正是利用这一漏洞大肆贪污公款。 HULING 信息分局于2006年1月5日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在“应收账款管理”模块中增加了“未核销”功能,结果发现樊湘林利用系统做已缴款而实际未缴款,从中截留邮费。后发现寮步业务部有大量邮费没有上缴,即于同年1月9日派员到寮步业务部核实。樊湘林得知后,遂携带藏于宿舍的公款40万元及刚收取的邮费11257元(共计人民币411257元)逃回江西省修水县大桥镇墩台村的家中。破案后,缴回全部赃款归还被害单位。(实习编辑:陈卓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