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氵蒙氵蒙秋雨透着丝丝凉意,可修水县城乡建设局的接待室里却暖意融融,在此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已将首笔2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城乡建设局账户,标志着该县今年9月1日实行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已得到落实。 据了解,从今年9月1日起,修水县开始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凡在该县行政区域内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和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按照《江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足额存入建设主管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由县劳动和社会保证部门监督使用。工程建设中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在工程竣工后,可分别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证明,凭建设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到专户银行办理有关退款手续。 近3年来,该县劳动监察部门共为3000多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合计48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从而促进修水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九江日报 修水讯 丁洪海) HUL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