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早稻托市收购工作于日前全面启动,并发放收购铺底金300万元。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做好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早稻托市收购工作执行时间为7月23日至9月30日,最低收购价为每百市斤70元(国家三等质量标准)。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早计划、早安排,按照“三落实四不五真六有”(落实收购仓容、收购资金、收购人员;不限收、不拒收、不打“白条”、不代扣各种税费;真粮、真价、真秤、真钞、真情;有政策宣传栏、有等级标准展示台、有质量检测仪器、有整晒场所和工具、有茶水和防暑药品、有帮肩服务队)的要求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切实为粮农售粮提供方便,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履好职、服好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