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旭东 记者 朱修林) 全县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本着从重从快的方针,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周密部署,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活动,6月下旬至7月初的半个月时间内,共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16人。 6月底,犯罪嫌疑人卢某某非法采矿案移送该院审查批捕后,侦查监督科及时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适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并迅速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三人涉嫌盗伐林木案件时,该院通过调查阅卷,很快批准逮捕,并对未提请逮捕的同案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重新调查,最终作出了追捕决定,从而防止犯罪嫌疑人漏捕。 在开展重点整治活动中,该院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从有利于案件侦查和打击犯罪出发,不纠缠案件的细枝未节,严把案件质量关。7月初,在审查陈某某涉嫌盗窃犯罪案件时,发现陈某某的年龄存在疑点,办案人员冒着高温下乡调查取证,最后证实陈某某涉案年纪较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陈某某作出了不捕决定。 HUL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