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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龄童死在亲姑父手下》·追踪 杀侄恶魔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新法制报 作者:wolong 人气: 发布时间:2006-07-05

    法院同时判决赔偿死者家属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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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男子一怒之下竟绑架妻子年仅5岁的侄子至偏僻的小山上将其残忍杀害。近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余秋平(化名)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原告余胜生夫妇64981.18元。

  残忍姑父骗杀亲侄

  2003年8月18日上午8时许,因和妻子闹离婚,余秋平到大舅子余胜生家以“带小孩到爷爷那里”为借口,将余胜生年仅5岁的儿子余兴兴(化名)骗走,并于当日中午将侄子余兴兴残忍地杀害在离修水县城不远的一座无名山上。

  在接到余胜生夫妇报案后,修水县公安局对此案展开了调查。同年8月20日,修水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余秋平可能落脚的地点进行调查。8月24日,该局向周边县市及修水打工人员聚集地发出协查通报。8月25日,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余秋平进行上网追逃。2004年1月,该局对犯罪嫌疑人余秋平进行公开追捕。

  故意杀人被判死刑

  2005年9月9日,在外逃亡两年多的犯罪嫌疑人余秋平在郑州火车站落网,随后被移交修水警方。在公安机关,其对杀害余兴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余秋平现场指认,民警找到了余兴兴的尸骨,震惊修水的“8·18”杀人案成功告破。9月17日,余秋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9月28日由修水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文来自修水网



  今年2月28日下午,根据九江市检察院的指控,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修水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余秋平(化名)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

  ■记者黄建华
本文来自修水网

责任编辑:wo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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