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9日批准任免如下: 任命:攀革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余光时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修水县人大常委会 2003年4月29日 |
修水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9日批准任免如下: 任命:攀革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余光时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修水县人大常委会 2003年4月29日 |
上一篇:修水县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四号)
下一篇:县防治“非典”指挥部公告
浏览:1209次
开展《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签订活动浏览:1865次
九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我县举行浏览:1278次
渣津镇第二届龙虾美食节暨“赶集日”和“欢乐跑浏览:1966次
第三届九江市游泳邀请赛在修水县举行浏览:1330次
黄庭坚故里江西修水书画晋京展 在中国政协文史馆浏览:1215次
修水分中心举办公路养护知识培训浏览:1806次
开展“病媒防制”除四害爱国卫生活动浏览:1529次
司法确认”让当事人吃下“定心丸浏览:196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