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驾驶人员交通法规意识,严厉打击各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修水交警密集开展路检路查,加大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10月18日,修水大队白岭中队在省道304线路检路查过程中,查处一起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案件。 当天上午10时,白岭中队民警樊雄飞带队在省道304线白岭镇桃树检查站路段路检路查。10点10分左右,一辆悬挂浙G237N3号牌的橘黄色广州本田小型轿车行经此路段。民警樊雄飞拦截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牌可疑,樊雄飞立即上前对该车号牌进行仔细甄别比对,发现该车号牌是由浙G237NV变造。民警即刻使用警务通查询驾驶员潘某的各项身份信息,并仔细询问事情经过。驾驶员潘某承认自己为躲避检查变造车牌,本以为能瞒天过海,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潘某实施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事情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给予违法驾驶员潘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以3000元罚款以及驾驶证记12分处罚。目前潘某已被移送至修水县拘留所执行处罚决定。 (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民警 沈曼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