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狐禅》——黄龙泐潭善清禅师 不落与不昧,依前人皮袋。 不昧与不落,皮袋俱抛却。 令人长忆李将军,万里天边飞一鹗。 ——《禅宗颂古联珠通集》 卷十 隆兴府(今江西省修水县)黄龙泐潭草堂善清禅师(1059—1142),黄龙祖心禅师之法嗣。俗姓何,南雄州(今广东 内)人。出家后,游方参学。初礼潭州(今湖南长沙)大沩慕哲真如禅师。慕哲禅师是翠岩可真禅师之法嗣。善清禅师于大沩座下参学有年,却一无所得,于是又前往洪州参黄龙祖心禅师,终得印可。法嗣有黄龙山堂道震禅师、万年雪巢法一禅师、雪峰东山慧空禅师、育王野堂普崇禅师等。 【注 释】 野狐禅:禅宗公案。百丈禅师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听法并随众散去。有一日却站着不去,师乃问:"立者何人?"老人云:"我非人,于五百年前曾住于此山。"有学人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我说:"不落因果。"结果坠在野狐身。今请和尚代一转语。师云"汝但问。"老人便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否?"师云:"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告辞师云:"我已脱野狐身,住在后山,乞师依亡僧礼烧送。"次曰百丈禅师令众僧到后山找亡僧,众人不解,师带众人在山后大磐石上找到一只已死的黑毛大狐狸,斋后按送亡僧礼火化。后来以"野狐禅"来泛指禅宗中流入邪僻,未悟而妄称开悟的歪门邪道。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赏 析】 "听事不真,唤钟作瓮",野狐禅这则公案中,野狐不仅听事不真而且因果倒置,佛家理论认为,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果不二,开什么花结什么果。这样的因果关系涵盖一切,世上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拿到参禅悟道中说,因果关系更是不能错乱。因为佛性无二,你错断因果的结果那是修行人的大忌,我们从老人一句"不落因果"即坠为野狐五百年就可略知一二。所以,禅师认为未谙因果,则不论你入的什么,人皮也好狐皮也罢,都没有多大的关系。仍是未明心性。但若你明白了因果,则又不管狐皮也好人皮也罢,都可脱离抛却。因为我们所见之性唯一无二人兽无别。只有到那时,自由的身心才可能像李广将军一样在广阔的草原上恣意驰骋,像鱼鹰一样在水天之中来去无碍。 此文引自戴逢红:《黄龙宗禅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