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水县渣津镇石门村(由原花园村和原石门村合并而成)因村民跟供电部门在电费价格上无法达成协议,而被全村断电两天,给村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4月21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投诉人:电费价格无法达成协议全村遭断电 该网友告诉记者,原花园村为蓄水灌溉农田而于1974年开工建设石门堰水库,耗时6年,于1979年建成,花费了当地村民大量心血。同时,该水库也是一个发电站,在发电和农田灌溉发生冲突时,村民们总是会作出让步。 该网友还介绍,称1999年6月,当时的修水县政府考虑到花园村村民在建设水库的过程中有很大贡献,也作出不少牺牲(农田被淹),便在缴纳电费上达成补偿协议,花园村的用户用电在每年的1到9月按照0.18元/度计算,其余月份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其中返还0.08元/度作为补偿,全村统一安装“两改一同价”农网工程电表,照表收费。 2016年,修水县进行全县电网整改时,相关工作小组并未了解石门村的特殊情况,就宣布1999年签订的电费补偿协议无效,不仅所有村民要统一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电费,还要按市价补交近6年的电费,在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供电部门于4月18日对石门村进行了全村停电。截至4月20日晚已经恢复供电。 xiushui.Net 渣津镇政府:供电部门与村民已达成协议 为此,4月21日,记者致电修水县渣津镇政府。该政府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主要是国网修水县供电公司和石门村村民双方在进行协商,渣津镇政府只是起到中间调解作用。据她了解,4月20日晚,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恢复了石门村的供电。 国网修水县供电公司:石门村用电秩序极为混乱 4月22日,记者联系上了国网修水县供电公司建设发展部主任张程伟,他告诉记者,渣津镇石门堰电站于1980年建成发电,当时由于建站占地等原因造成了石门村322户村民不交或不按国家标准缴纳电费的现状(各组有按0.05元/度、0.15元/度等多种交费标准)。而且供电线路陈旧、老化,私拉乱接、勾线用电、窃电情况严重,用电秩序极为混乱,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种情况,修水县委县政府要求尽快实施整改。 同时,2015年底,修水县委县政府为渣津镇争取到了整乡整镇电网升级改造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在石门村投入的资金达430万元,整改石门村用电混乱现状的需求十分迫切。修水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便成立了用电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对石门村322户用电户进行了家用电器核实、电费核算以及低压线路改造、户表改造等工作。考虑到村民经济状况,仅要求补交近6年电费,并推出了多项优惠措施。该村大部分用电户完成电费补交后,仍有100余户拒交电费。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修水县用电秩序整治领导小组于4月15日进行通告后,于4月18日,对石门村原供电设备进行拆除,并对322户用电户进行中止用电(交清所欠电费的用户,签订相关合同后可恢复供电;未交清所欠电费的用户,暂时中止供电)。 内容来自xiushui.Net 4月20日,渣津镇政府、国网修水县供电公司、石门村委会、汇能电业石门堰电站及村民代表一起进行协商,签订了协议,国网修水县供电公司在4月22日前拆除旧线,为所有用户接上新线,并投入运行,所属用户实现同网同价;石门堰电站于20日当天停止发电,仅用于灌溉,并与石门村达成补偿协议;考虑到村民的用电需求,20日18时许,供电公司暂时恢复了对石门村的电力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