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因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导致两被执行人共九万余元存款被转移,修水县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后裁定对该信用联社罚款三十万。 当日下午,该院执行局局长及两名执行干警前往奉新农村信用联社,要求其协助查询案件被执行人翟某和汪某的存款。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翟某帐户存款八万余元,汪某账户存款六千余元。于是干警即刻驱车前往开户信用社划扣此两笔存款。当执行干警来到开户的附属信用社依法要求划扣存款时,却发现两被执行人存款均在短短十多分钟内被转移。 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取证,认定该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存在通风报信的行为,严重妨碍法院执行工作。遂依法裁定对该农村信用联社罚款三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