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所从事的是治病救人的神圣职业,每天面对各种各样的病人时,医生也时刻面临着风险。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的陈医生因给病人看病缓了一步即被打伤。11月20日,修水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丁某涉嫌故意伤害,一审判处其拘役五个月。 6月29日晚,被告人丁某因肚子痛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外科住院治疗。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丁某因肚子痛得厉害,就在该处的护士站叫医生来诊治。当值班的医生陈某过来帮被告人看病时,被告人丁某认为其来缓了一步,便与陈医生发生争吵。后被告人丁某上前对陈医生拳打脚踢,将陈医生打到在地。在将其按在地上进行殴打,见陈被打得流血后才住手。当日下午,被告人丁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医生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就民事部分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丁某自愿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医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丁某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