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永武高速公路82KM+747M处,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由于肇事车辆属非法营运车辆,致使伤亡人员理赔无望。 经查,肇事车辆为一辆赣G8K169比亚迪小型轿车,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属非法营运车辆。据驾驶员交代和乘客反映,事发时该车载5人实载6人(其中1名婴儿、1名司机),4名乘客从南昌返回修水,每人以100元票价收取。目前该车驾驶员羁押于武宁县看守所,事故车辆停于武宁县事故停车场。由于该车辆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4名伤亡人员索赔无望。 修水运管分局副局长方冰介绍,目前仍有少数非法营运车辆置法律法规及乘客人身安全于不顾,开展非法营运。由于车辆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法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法营运车辆为逃避赔偿,极有可能肇事逃逸,致使搭乘者不仅身体受伤害,且经济得不到赔偿保障。希望市民不要乘坐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黑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