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修水县森林公安局大桥所民警将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只猫头鹰放飞大自然。 6月10日下午13时许,该局大桥派出所民警外出办案过程中,在修水县余段乡东坑村小路边树下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当时猫头鹰不停地发抖,身体非常虚弱,生命危在旦夕,而且又在路边草丛中,附近往来人员及车辆较多,靠近居民区,小孩及家畜容易靠近加害,民警们赶紧将受伤猫头鹰带至派出所。经仔细观察,猫头鹰翅膀有碰撞伤,可能在丛林中飞行过程中受碰撞掉落,一时失去飞翔能力,所幸受伤不重。民警立刻对猫头鹰进行清洗、消毒及包扎处理,再找出一个很大的盒子将猫头鹰放进去休息,用米饭、水喂它,并查找资料了解猫头鹰的生活习性。根据猫头鹰喜食肉食的习性,立即找来猪肉切成肉丝喂它。几天后,经过民警们的悉心照料,猫头鹰得以痊愈,看到它在盒子里不安地扭动身体,非常烦躁的样子,民警们知道它想返回大自然了。据群众反应附近山上一棵古树经常有猫头鹰出入,民警们将这只猫头鹰带至古树下,打开盒子,将猫头鹰放出来,可爱的猫头鹰像通人性一般,在半空中盘旋一番后,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放飞现场。 内容来自xiushu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