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江西省修水县林业执法人员来到修河附近的一处山峦上,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放飞大自然。 本文来自修水网
HULING 林业执法人员放飞猴面鹰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1月17日下午3时许,修水县森林公安局大桥所民警接渣津镇朴田村村民黄某举报称,他在朴田村的河岸边发现了一只猫头鹰,并抱回了家里。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黄某家里,将这只猫头鹰带到派出所,拿来水、瘦肉对猫头鹰进行喂食后,立即与县野保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请来专业兽医对猫头鹰进行了全面检查,此鹰身体并无伤痕疾病,状态较好,应该是饥寒所致。经野保站工作人员鉴定,此鸟名叫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学名仓鸮。民警对猴面鹰喂养两日后,猴面鹰恢复了往日的神采,不停地拍打着翅膀,工作人员才将其放飞大自然。 xiushu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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