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并不复杂的道路交通肇事案件,嫌疑人为了躲避处罚,不顾倒地伤者驾车逃逸,不料仅30分钟就落入法网。 3月7日晚上8时许,县公安交警大队渣津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渣津老加油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撞人以后,仓皇逃逸,目前,伤员已送往医院,请急速出警。 接到报警后,渣津中队迅速出警,经初步调查,当天晚上,受害人张某与熊某靠右步行在渣津老加油站旁,一辆白色小车往渣津方向驶去,从后面将张某撞倒,张某重重摔倒在地上,同行的熊某紧急呼喊,但是该车却没有停下,继续向前行驶。熊某紧急追赶,该车在往渣津第二人民医院路口处右拐进入医院小道后,脱离了视线。交警中队队长沈建军根据掌握情况分析案情,并向大队汇报,在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配合下,最终将肇事逃逸车辆找到,并将嫌疑人郑某控制。经询问,郑某对当晚醉酒驾车,并在渣津老加油站地段将人撞伤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