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不该打砸医院,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我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11月1日,在县公安局拘留所,东港乡桂坳村村民朱某后悔不已。 xiushui.Net 今年7月17日,朱某年仅8个月的儿子突患疾病,送至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第二天因医治无效死亡。见儿子去世,情绪激动的朱某认为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医院一台电脑砸毁。渣津派出所、桂坳村委会迅速赶至医院协调,但朱某仍将医院的门窗、部分医疗器械砸毁。渣津派出所及时将朱某控制。考虑到朱某的特殊情况,公安机关暂缓对朱某的处罚。10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县公安局才对朱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H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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