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公安局在“利剑”行动中严整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将严打“盗狗”违法现象纳入“利剑”行动的工作重点,回应群众期待。近期,有群众反映盗狗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修水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松高度重视,在“利剑”行动调度会上,要求各单位将群众呼声作为工作方向,把打击盗狗行为作为“利剑”行动工作重点之一,务必取得成效,回应群众的期待。 该局各实战单位纷纷行动,针对“盗狗”违法犯罪,亮出“利剑”,成效明显,受到群众一致好评。10月28日,修水县公安局抓获“盗狗”犯罪嫌疑人黄某(39岁,南昌新建县人),缴获作案车辆一辆、弩一把及麻醉镖三十根,破获在修水县城、竹坪、渣津等地系列盗狗案20余起;11月4日,修水县公安局山口派出所成功将近期在山口镇、漫江乡沿线盗狗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男,38岁,修水漫江乡人)、詹某(男,28岁,修水山口镇人)抓获归案,破获“盗狗”案3起。(梁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