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修水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对一起冒充尼姑进行诈骗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汪某、章某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汪某、章某都是安徽人。今年4月20日中午,两人冒充尼姑来到修水县征村乡潭坑村。在村民王某家中,两人谎称自己是九华山观音寺的尼姑化缘送平安,王某收下观音菩萨的画像,并付了4元钱的善款。当汪某二人了解到王某的家庭情况后,称她家将会有灾难。王某信以为真,就将家中3100元现金交给汪某“施法”。汪某二人取下王某身上的金项链、金戒指和金耳环,连同现金一起用纸包好,乘“做法”时调包,随后将纸包当着王某的面放入柜子,并交代王某,6天后才能打开。 当天下午,接警后的修水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将汪某、章某二人抓获,并依法追缴被骗去的财物。经修水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黄金首饰就价值288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