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孩子出生后,监护人应尽早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证是您孩子很重要的健康资料,必须长期保存,将来上幼儿园、上学、出国都要出示预防接种证,如有遗失要立即到发证机构补办,每次接种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让您的孩子享受相应的服务,有效保护孩子的健康。接种时要主动向医生反映孩子的健康状况,有下列之一者不宜接种疫苗:1.正在发热;2.生病刚愈;3.急性传染性活动性肺结核;4.有严重肝病、肾病;5.有先天性心脏病;6.过敏体质,如对鸡蛋过敏者不能接种流感疫苗;7.有明显的神经、精神方面的疾病如癫痫、癔症、脑炎后遗症、抽风等病症者;8接种后曾发生过敏反应;9.免疫缺陷或接受免疫缺陷制剂者。接种疫苗后,要适当休息,尽量少做剧烈活动,少接触灰尘及不洁物品,勤换洗衣服,暂时不要洗澡,以防引起感染或加重接种反应。若在注射部位有轻度红、肿、热、痒、痛感觉时,不要用手抓或剧烈摩擦,可适当热敷,消肿止痛。少吃或不吃葱、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多吃些含有维生素的水果,喝点汤、稀粥等。 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除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即一类疫苗(免费)外,还开展二类疫苗(自愿自费)接种,如流感裂解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Hib)、水痘减毒活疫苗、狂犬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23价肺炎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乙肝疫苗、乙肼免疫球蛋白。 内容来自xiushui.Net 注射完狂犬疫苗后,15天应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进行抗体检测,检测时间为每月10日与20日。 修水县疾疫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位于县城凤凰山路29号(原防疫站一楼)。预防接种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开诊,狂犬疫苗全年24小时接种。 联系电话:0792-7235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