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今天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出台新规则。按照新规定,不仅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将得到更加的重视,而且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监管将更趋严格。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指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外的审计意见类型,其中包括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据介绍,这份新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主要针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重点规范了与之相关的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行为及信息披露行为。 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等信息披露规范,经注册会计师指出后,公司应当进行更正;如果公司拒绝调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其定期报告披露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处理,证监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依法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同时,如果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影响公司利润,并且注册会计师指出了该影响数的,公司应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扣除该影响数;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由于难以确定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故上市公司当年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HULING 这份《规则》一方面体现了监管机构尊重注册会计师专业意见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强调了注册会计师按照专业标准执业的责任和义务,即如果注册会计师迫于压力或其他原因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将面临更大的执业风险。 据了解,自1997年以来,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比例一直保持在15%至20%之间。近期调查结果显示,去年共有175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其中有56家公司的财务报告涉嫌较为明显地违反了现行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证监会将在近期视违规金额大小、公司纠正错误的态度等分别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