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谷风 视频 图片 旅游 财经 教育 生活 文学 人物 档案 交通 观点 资讯 服务 专栏

观点

旗下栏目:

闯红灯让你下岗”之错甚于“闯红灯”

来源:本人原创 作者:十年磨剑 人气: 发布时间:2006-05-07

     看了修水县有关部门出台有一项新政策,让人大跌眼镜:如果机关干部/工作人员驾车和驾驶员有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便由执勤民警将相关的情况反馈给县组织部和纪委,由组织部和纪委就会作出处理,不由得让人一声长叹。 
  因为这种做法完全把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给混淆了。交警和驾驶员之间的关系,是国家司法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公民有遵守法律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这个义务,警察就有权依法对他进行处罚。但驾驶员和组织部和纪委之间的关系,却是两个平等的民事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他们之间的契约决定,超出这个契约规定的,则互不承担义务。 
  修水县这项“新政策”,是组织部和纪委代行司法处罚权了。这个错误的性质之严重,远远要超过“闯红灯”,因为这是让没有资格行使国家权力的“单位”来行使国家权力,属于私相授受,违反了法治的基本原则。 

修水网

责任编辑:十年磨剑

最火资讯

首页 | 山谷风 | 视频 | 图片 | 旅游 | 财经 | 教育 | 生活 | 文学 | 人物 | 档案 | 交通 | 观点 | 资讯 | 服务 | 专栏 | 修水视频

赣ICP备09008563号-2 修水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330016260 QQ:303998284 修水网超级群:2756263 房产家装群:117835007 邮箱:163.www@163.com

赣公网安备 36042402000001号

Power by DedeCms 赣ICP备09008563号-2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