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发[2003]1号
2002年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更好地巩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成果并在2003年求得更在的突破,在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修发[2002]9号)文件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3年招商引资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353”战略实施,突出招商引资上项目、上大项目、上工业项目这一重点,不断改进招商引资方法和策略,全面创优招商引资环境,实现招商引资工作量的扩张、质的飞跃,全力提高我县的经济外向度,促进县域经济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
1、全年总目标:2003年全县确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合同资金14亿元;实际进资7亿元,其中引进外资实际进资1500万美元。
2、分组下达任务:
①、县党政一把手招商引资任务合同资金各4000万元,实际进资各2000万元,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合同资金各2000万元,实际进资各1000万元;县人大、县政协班子合同资金各3000万元,实际进资各1500万元。
②乡镇分四组下达任务:一组乡镇招商引资任务合同资金1600万元,实际进资800万元;二组乡镇合同资金1400万元,实际进资700万元;三组乡镇合同资金1200万元,实际进资600万元;四组乡镇合同资金1000万元,实际进资500万元。其中要求实际进资中工业项目一、二、三、四组分别为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整体工业项目实际进资一、二、乡镇为300万元,三、四组乡镇为200万元。
③县直部门分三组下达任务:一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合同资同金为1600万元,实际进资800万元;二组单位合同进资1200万元,实际进资600万元;三组单位合同资金1000万元,实际进资500万元。其中实际进资中工业项目一、二、三、分别为6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整体工业项目中实际进资一组为300万元,二、三组为200万元。由于招商引资大项目和外资项目的特殊需要,对部分县直单位下达了亿元、千万元和外资项目任务。
④工业园区(城)任务:宁州工业园一园四区(芦塘工业区、吴都工业区、修水丝绸工业城、宁红市品工业城)招商引资任务合同资金2亿元,实际进资1亿元,纳税600万元;九江工业园在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同时,还应做好已入园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当年力争进园项目10个,实际进资1亿元,纳税300万元;修水私营经济城须引进入驻企业100户,缴纳税款200万元;香炉山矿区当年须实际进资1亿元,纳税2000万元。
三、落实责任措施
1、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县计委要继续做好项目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专家论证、投标咨询的形式,聘请权威学者、知名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资源型及其它优势招商项目,筛选一批成本低、风险小、回报高的重点招商项目,要把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战略细化为具体项目,重点围绕资源深度开发、技术改造、企业改制、培植新型产业、旅游、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等方面选择项目。高标准、高质量搞好项目包装、搞好项目效益分析论证、介绍清楚项目实话条件优惠政策和水电、土地、原材料、劳动力价格等相关情况,做到内容完整、资料齐全、数据准确、效益分析真实可信,增强项目的可信度和对外吸引力。对一些较大项目要研究制定市场化运作方案,建立和完善项目筹划包装有效工作机制。
2、高速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和方向。今年我县招商引资重点区域主要以浙江、福建沿海地区和港台地区为主,全县招商引资的力量相应调整到该地区。采取组团招商和专业小分队招商战术,全县将组建20个招商团队,由县领导任团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重点项目和大项目实行重点攻坚。继续搞好小分队招商工作,县将成立直属定向招商小分队,人员从后备干部中择优挑选所选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小分队实行定项目内容、定招商地区、定招商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定专项奖惩的“五定”制度。要继续加强2002年派出小分队的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完善制度,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兑现奖惩。根据今年的招商重点,相应调整力量,要在浙江、福建等地举办6次以上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小分队要全力做好有关筹备工作。小分队成员当年招商引资没有任何成交往的,县委组织部要对其诫勉谈话,及时调整,无所作为的立即撤换。今后,我县凡被确定为后备干部的对象,都要把招商引资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其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之一,否则,既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也不予以提拔。
3、科学评估招商引资效果,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量。今年全县招商引资必须确定以上大项目、上工业项目为主的指导思想,不能将招商引资任务化整为零,各地、各单位必须确保有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额实际进资20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业项目,否则,取消年终考评资格。除资源型和实际进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以外,其它招商引资项目一律不得分享。
4、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投入,县财政继续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引进后,按照实际进资额,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验收,由县财政按5‰核拔其工作经费,实际进资额超额完成任务的再给予奖励,条管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工业园的按上述方法给予工作经费。
5、继续推行招商引资风险金制度,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单位职工的各项奖金、福利、生活补贴都必须与招商引资任务挂钩,年终考评完成任务的,可按政策全额发放,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予以扣除,由县财政局负责执行,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三不准”(不准评先、不准提拔、不准发放第13个月工资)。
6、全面创优服务环境,推行客商“一牌(保护牌)、一卡(身份绿卡)、一证(规费收缴登记证)、一册(项目收费册)制度”,依法保护客商的合法权益。
7、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招商引资督查机制。招商引资工作,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全年兑现算总帐。县委、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招商引资上项目情况通报会,每季开展一次督查,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考评总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修水报、修水电视台每星期都要有招商引资上项目情况的宣传报道,每月要有排行榜,排名榜分“已完成任务、正在洽谈、无任务行动”三类情况,凡7月底没有完成实际进资40%的单位,由县招商引资领导不组进行通报批评;8月底仍没有达到进度要求的,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核后反县委审定,单位主阿负责人离岗专职招商,指定他人主持工作,到的底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对单位预算一把手实行“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任务,且在全县招商引资考评中排名倒3名的,对单位主阿负责人作降职或免职处理。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
200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