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停车位常常是“一位难求”。今年10月份以来,修水县政府部门在路边划出公共停车位8000余个,有效缓解了停车难,然而部分车主却压线停车,一车占两位。 连日来,修水交警在路面巡逻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车辆虽然停放在划线的停车泊位内,但是车轮压线,占据前后2个车位。导致停车泊位减少,妨碍了其他车辆正常停车,进而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占用多个停车泊压线停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认为停在停车泊位内就不受法律制约,可以占用多个停车泊位任性停车;二是驾驶员嫌麻烦,不愿意将车规范停放至泊位规定范围内;三是看见前车已经占用了两个泊位压 线停车,后车也只能跟着停,不得已而为之。”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中队民警陈洋表示,对于“占用多个停车泊压线停车”的行为交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摄录取证,进而对驾驶员处罚。 内容来自xiushui.Net 修水交警提醒,驾驶员在路边停车泊位临时停车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停车,一车一位,不得占用其它泊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养成安全、文明停车的良好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