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丁”非彼“丁” 边界联手抓疑犯——记修水交警协助崇阳交警侦破“5.10”交通肇事逃逸案 初夏的修水,潮湿又闷热。5月14日22时许,修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经过连续作战的劳累,纷纷进入了梦乡。突然,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湖北省崇阳县交管大队来电,崇阳县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涉及到修水县人,请求修水交警协助抓捕。 据介绍,该起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在5月10日,崇阳交警经过四天四夜的侦查,初步确定肇事驾驶员为丁某某,男,修水县黄沙镇人。前期通过电话与丁某某取得过联系,但目前丁某某电话关机,且离开了崇阳回到了修水辖区。崇阳交警希望修水交警能够协助他们将丁某某抓获归案。 接到电话后,事故处理中队立即将该情况向修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分管事故副大队长宁秋明汇报。大队高度重视,根据崇阳交警提供的线索,修水交警和辖区派出所、村委联系,确定丁某某住所和活动轨迹,随即和崇阳交警驱车赶往黄沙镇丁某某家中。赶到时,丁某某家中却空无一人。经向村委了解,丁某某曾经有盗窃前科,近年来很少在家中居住。 时间不知不觉经到了15日凌晨,案件侦查却陷入了僵局。副大队长宁秋明突然灵光一现,崇阳交警的线索会不会有误?是否存在同名同姓的人呢?他立即动员大家多方联系打听,得知修水县路口乡也有一个叫丁某某的人,便对丁某某社会关系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其身份信息。凌晨2点许,修水交警一边委托他人向丁某某讲解法律法规,要求他及时归案。一边同崇阳交警计划,准备驱车赶往路口乡丁某某家中抓捕嫌疑人。这时,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涂秋生接到电话,丁某某迫于警方压力已承认其在崇阳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肇事逃逸一事,愿意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至此,仅四个小时,崇阳交警在修水交警的全力配合下成功将嫌疑人查获归案。 xiushu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