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宁红大市场改造期间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一、管制期限:2019年3月4日0时至3月31日24时 二、管制范围:宁红大市场内部停车场及各商业街区 三、交通管制期间,除运送改造原材料及清理垃圾的车辆外,其它任何机动车不得驶入管制范围内。 四、对违反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行为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对拒不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拒绝、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ULING 六、因此给各商户、业主及顾客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