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电子警察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修水交警在省道304线马坳东津路段、修万线黄沙彭桥路段、省道306线庙岭路段等地新增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的地点向社会予以公布。电子警察将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 1.黄田里大道与竹坪大道路口交通信号灯(抓拍违法行为: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 2.马坳东津路段固定测速点(限速60km/h)、黄沙彭桥路段固定测速点(限速60km/h)、庙岭路段固定测速点(限速70km/h)(抓拍违法行为:超速)。 特此公告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修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