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修水交警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平安道路交通环境,斗酷暑、冒风雨,在全县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密集型开展查酒驾、查超员、查无牌无证、查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在此高压态势下,然而一些违法驾驶员视法律于不顾,视生命于儿戏,阻碍交警执法,心存侥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酿下了苦果。 6月7日晚,修水交警在城区秀水大道向阳骨科医院门口路段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当晚8时许,执勤民警黄海军、韩学超在带队检查过往车辆中,一辆车牌为鄂AN6XXX的小型汽车涉嫌违法,执勤民警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熄火接受检查。但驾驶员拒不配合下车接受检查,并锁住车窗,对执勤民警不理不睬。僵持十多分钟后,执勤民警口头警告并书面告知驾驶人许某,但驾驶员任然拒不下车接受检查,多次警告告知后,驾驶人许某仍然拒绝下车接受检查。在执勤民警即将破窗之际,许某突然发动车辆强行冲岗,冲岗过程中将执勤民警黄海军手臂刮伤,黄海军进医院缝八针。修水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对许某因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政拘留5日。 8月16日晚,巡逻中队队长师小林带领民警冷超、陈欣和几名协管员在山谷大道世纪广场路段开展查处酒驾违法行为。23时许,查到驾驶人胡某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涉嫌醉驾。正当民警依法传唤胡某到交管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取证时,胡某及其妻子祝某某,亲属祝某大、祝某远、廖某某暴力阻碍。祝某大袭击民警陈欣,祝某远袭击协管员姚越丰、张栋,造成执法民警陈欣、协管员姚越丰、张栋三人人身伤害。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刑事拘留,祝某某、祝某大、祝某远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被修水县公安局宁州派出所刑事拘留,廖某某治安拘留。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阻碍执法就是践踏法律,交警的权利由法律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明文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交警依法履行“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交警“神圣”,是因为交警身后的法律遵严神圣。交警“神圣”,你不能抗法;医生“神圣”,你不能医闹;环卫工人“神圣”,你不能乱丢垃圾。因为父母赋予了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每位交警都有自己无可争辩、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健康权,都有权利不受威胁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人人都应恪守自己职业守则,为自己的职业自豪,同时也要对别人的职业和人权给予足够的尊敬——每个人都是法治中国的基石,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敬畏法律,这是更好未来的基础。 (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 沈曼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