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修水交警经过三天四夜成功侦破发生在大年三十晚上的逃逸案,4月8日又侦破发生在4月5日、6日的两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从侦破案件经过看,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涉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交警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研究道路交通肇事案发特点及预防侦破对策是一个重要课题。怎样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发生呢,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从肇事逃逸案发特点入手,找准成因,研究对策,总结和积累实践经验。 一、交通肇事逃逸案特征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具有“两快”、“两重”、“一难”的特征: “两快”:就是肇事发案快,逃逸形成快。肇事逃逸案,顾名思义,首先是由交通肇事演变而成的,可以肯定的说没有肇事就形不成逃逸。而目前就交通肇事而言,大多以机动车为主体,因其行驶速度快,无论何种违章引发的事故都只是一瞬间的事。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形成,一般也都在当事人的思想一闪念之际。 “两重”:就是肇事逃逸案发生后,往往形成两种严重后果。一是加重事故本身的损害;二是引发社会不良后果。因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往往会因事故受伤者得不到及时抢救而致伤势加重,增加抢救难度和成本,甚至导致本可有救的伤者死亡,也可能肇事逃逸者被人拦截后,因其逃逸行为引起义愤或受害者家属的恼怒而导致殴打,引发不应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甚至也有可能因案件不能及时侦破,使受害者及家属心理失衡,引发上访告状和乱猜疑、瞎报复,有碍社会稳定的现象,这种情况统统屡有发生。 内容来自xiushui.Net “一难”,就是案件侦破难。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般都以机动车为主体,且具有事发偶然,事前无征兆,加之其逃逸速度快,故一旦案发就很难找到线索查到肇事车去向,给侦破工作造成难度,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二、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原因 形成道路交通肇事逃案的原因很多,有心理因素,还有主客观原因,概括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点: 1、心存侥幸。大凡肇事逃逸者都有一个共同目的旨在逃避责任,心里存有逃了就很难查出来的侥幸心态。 2、夜间或在远离村镇的路段肇事。肇事者认为在没人看见或虽有人看见也追不上的情况下而逃逸。 3、肇事者系外地人,受害人又是当地人,肇事后也会因怕挨打,或在钱财上挨宰而弃车或驾车逃逸。 4、车无保险,肇事后惟恐自己不堪经济重负而逃逸。 5、无牌无证机动车肇事逃之难查,发案率高等。 三、多措并举 近年来,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逃逸犯罪专项活动,加大追逃打击力度,近几年来修水大队加大对逃逸案的打击力度,取得重大战果。针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特点与成因,结合我们侦破道路交通肇事案的实践体会,要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率,应多措并举,采取提、快、细、准、联、奖、严之策。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提。就是提高事故办案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事故民警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视保护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为己任,提高对打击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侦破打击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列为公安交管工作的重点,依照公安机关“命案必破”的总体指导方略,努力做到命案必破,依法惩治。 快。就是针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发案快、逃逸快的特点,在侦破案件时,切实做到五快。即:接警快、出警快、现场勘查快、调查取证快、抓捕快、以快制胜,达到以快制快之效果。 如:4月5日晚8时许,省道306线修水县三都镇杨梅山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受伤,肇事车逃逸。修水大队迅速成立以大队长周英为组长的专案组,全力侦破。 专案组成员冒着暴雨,兵分三路,一路进行现场勘查,寻找散落物,一路走访事故案发地,寻找目击证人,一路驻守指挥中心,查看监控录相,反复推算着时间,根据时间节点排查车辆。4月6日下午2时许,专案组成员又一次冒雨来到事故案发地点,反复排查,仔细勘察,这时指挥中心传来好消息,根据监控时间推算,基本锁定了发生在4月5日晚杨梅山路段的肇事车辆,该车辆系一辆无牌三轮电动摩托车,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成员迅速在三都镇附近开展摸排,通过一个下午的走访排查,该车系坪段移民新村王某家的一辆美鸽牌三轮电动车,民警们迅速赶赴王某家,并将王某抓获归案。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4月5日晚8时,王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从杨梅山自己开的小餐馆回家,在杨梅山路段行驶时,由于三轮车装了雨篷,挡住了视线,遇到行人,不及避让,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王某下车观察了,见一行人躺在地上,受伤严重,心里感受害怕,驾车逃逸,到家后,将情况向家里人反映后, 并邀其姐夫驾车来到现场,看到交警后,又返回家中,并将破损雨篷拆除,隐藏证据。 细。就是现场勘查要细,调查证人要细,尽可能更多、更准确的掌握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和物证,为案件侦破创造条件。 如:4月6日晚19时许,修水县太阳升镇杨梅山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骑电动车驾驶员当场身亡,电动车严重受审,肇事车辆逃逸。赶赴现场的修水大队三都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并将情况立即报告修水大队,修水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逃逸案侦查机制,4月6日晚,清明节最后一天假期,天空下着大雨,专案组赶赴现场时,现场只见一辆二轮电动车横倒在地,到处是散落细片,一位70岁左右的老人血肉模糊,已经死亡。通过现场勘察,肇事车辆未留下任何痕迹,加上雨水的冲刷,要想在现场提取价值的物证,似乎不太可能。于是专案组兵分三路,一路继续察看现场,一路走访附近群众,寻找目击证人,一路坐镇指挥中心,查看监控。 修水网 4月7日上午,专案组再一次来到事故发生现场,仔细搜索,吹灰找缝,上午9时分,专案组民警在事故发生地隐约看到一条刹车痕印,又在路对面发现两道刹车痕印,通过对刹车痕印反复测量、比对,专案组分析该刹车痕印可能是肇事车辆,这时指挥中心查看监控图片的队员们,传来一个好消息,在案发时间,有一道较强灯光在事发地转弯,但未看见车辆,专案组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根据现场勘察和监控画面以及电动车损毁程度,初步推断是一辆大型车辆,但由于该路段附近没有监控设施,仅有一处监控是距案发现场400米近的交通信号灯监控,而通过该当监控的仅是一辆拉水碳的大型货车,通过仔细询问和比对,排除了该货车肇事逃逸,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